关于赵鹤征等四名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
发布者:乔丽 时间:2017-02-10
新教党〔2017〕6号
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:
赵鹤征同志任教师工作处主任科员;
李丽仙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;
徐建华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主任科员;
金娜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干部(未定职)。
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
2017年2月8日